20年行业经验,专业的天等要账公司天等讨债公司天等要债公司,我们承诺不成功不收费!

天等 杭州要债公司​确保人优先追偿权方法

杭州要债公司确保人优先追偿权方法

 指确保人在承担确保责任之后,有向债务人恳求偿还的权力。在一般情况下,确保人只有在清偿了其担保的债务后,才可向债务人主张追偿权。但在特别情况下,确保人也可以预先行使追偿权。我国担保法第三十二条规定:“人民法院受理债务人破产案件后,债务人未申报债务的,确保人可以参与破产产业分配,预先行使追偿权。”法令之所以作这样的规定,是因为在这种情况下,确保人仍对债务人负有确保清偿的义务。如果确保人不预先追偿,等破产产业被分割完毕后,就会失去追偿目标,造成无法弥补的损失。

天等县位于桂西南,地处左右江两个流域分水岭地带,介于北纬22°51ˊ~23°22ˊ,东经106°45ˊ~107°23ˊ之间,全境在北回归线以南。县城天等镇直线距自治区首府南宁市125Km,距南昆铁路平果路58Km,西南部县界距中越边境最近处约9Km。全县地势以低山丘陵为主,西南高、东北低。县境东西最大横距64Km,南北最大纵距63Km。1998年末,全县人口总数398747人,81829户,其中非农业人口25272人,3647户;农业人口373475人,78182户。人口密度为每平方公里183.29人,居全自治区第30位。全县4个镇11个乡,123个村,1310个自然屯,1879个村民小组。